家政人员工作时意外受伤该如何维权

日期:2019-07-11 11:33:56

  现如今,家政服务人员在人们的生活中越来越不可或缺,钟点工、住家保姆、护工、月嫂等等的需求持续上升。然后,类似保姆、钟点工等家政服务人员,常常遭遇到维权难的尴尬处境。

  家政服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了伤究竟应该如何维权找雇主赔偿损失还是应该找家政公司担责那么想要弄清楚责任的归属问题,首先要了解保姆与家政公司和雇主是怎么样的关系。

  这个关系分为三种:承揽关系,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

  承揽关系是指家政人员按照雇主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得到报酬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若雇主没有发出具体的工作指令,而是将整个任务整体交给家政人员去完成,那么在这个工作程序中双方也不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的关系即为承揽关系。雇主被定做人,家政人员为承揽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做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做人对定做、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报酬,双方形成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在达成契约(也就是合同)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特别是雇主通过街头小广告或口口相传及私人关系雇佣保姆提供家政服务的,雇主和保姆之间是雇佣民事关系,雇佣关系双方具有人身依附关系,因此适用相关雇佣的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雇佣损害赔偿规定:如果在受雇人提供服务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就应该由雇主负责赔偿。如果伤害由第三方造成,雇主在赔偿后可向第三方追偿。

  劳动关系是指雇主是与家政公司签订的合同,受雇人也是同家政公司签订的合同。这样,受合同法调整,家政服务人员与雇主之间并不直接建立法律关系。家政服务人员是家政公司的员工,他们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调整。在发生意外的情况下,如雇主对意外的发生不存在过错,家政服务人员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的方式向家政公司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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