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效仿北京 推出家政责任险

日期:2004-04-06 11:19:00

昨日市民王先生花175元购买了一份“家政服务人员责任保险”,蓉城首个保姆保险———“家政服务人员责任保险”在蓉卖出首份保单.业界认为,长期以来处于保险“真空地带”的家政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终于有了 自己的保险.

  买了保险雇主心安

  “有了这份保险,我心里就踏实多了.”在某财产保险成都分公司签完保单后,王先生长长地松了一口气.从即日起的一年内,他所雇佣的家政服务人员一旦在他家中遭受意外伤害,只要认定是王家的责任引起的,5万元以内的赔付都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

  保姆保单最高赔10万

  据这家财产保险成都分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介绍,该险种本月刚在成都上市,被保险人为家庭聘用的合格的家政服务人员.当他们在为雇主提供家政服务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时,如果接受服务的家庭成员依法应该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将给予最高10万元的赔付金.保险条款中还特别强调,对于“家政服务人员的违法、犯罪、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行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某家政服务公司负责人认为,长期以来,由于家政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未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之内,又无意识和经济能力投保商业保险,他们的保障一直是“真空地带”.因此,在从业过程中出现意外事故后的经济赔偿问题一直得不到良好的解决,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也不断出现.“家政服务人员责任保险”可以有效化解家政服务人员的意外风险,在意外事故发生时可以得到切实的经济补偿,还可以有效规避家政公司及雇主的用工风险.

  律师说法

  家政服务人员出现意外,主人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情况到底该怎样界定?四川嘉世律师事务所的张菊霞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关键是看主人是否存在过失,其中包括主观过失和客观过失,而现实生活中以客观过失居多,如:防护栏年久失修,家政服务人员擦窗户玻璃时坠地致残或身亡;高压锅、电器超期“服役”,保姆触电死亡等.另外,明知站在没有任何防护设施的窗台上擦窗户有危险,却要求家政服务人员去做,一旦出现事故,主人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链接

  2004年4月1日,北京市家政协会与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联合推出面向家政协会所属近百家会员单位近五万名家政服务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北京家政行业的服务人员提供全方位的人身安全保障.保险期限为1年,可自由选择3种交费方式、5档保险责任的多种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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