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真自得:出租“老公”与“出租小偷”

日期:2004-06-29 20:04:00

  如果请大家组词,出租什么啊?我想各位可能会回答:出租车、出租屋。但如果我说:出租老公。大家有何反应?笑,这可不全是开玩笑的。

  在之前我参演的电视剧《美丽冤家》中,有一场戏是说,我被家政公司出租给一个单亲妈妈家庭当“周末爸爸”,逢节假日陪那个周末儿子去玩。后来那个单亲妈妈比较有眼光,觉得“周末爸爸”不够“周末老公”好,于是,就提出请我改改服务种类、扩大服务范围。那不就成了卖身?我当然不干。

  然而,戏里的故事在生活中却出现了。

  日前,有人张贴街招,说想当“出租老公”。他写道:希望帮助广大的单亲妈妈,为她们做一些老公应做的事。我朋友一看,就大叫一声:“哗!等等,说清楚点,什么叫做做一些老公应做的事啊?总不是你今天做A的老公,明天做B的丈夫,那不是比贝克汉姆还潇洒。如果这样,我也出租了!”

  我用力敲了一下他的头:“真失礼。

  你不要对别人说我认识你,我都没面子。”

  其实,这位贴街招的人的意思是:帮单身女士做一些男人活,比如粗重家务。如此而已。

  我们身边不时都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出租信息,表示愿意出租自己去扮演某一角色。但近期最出位的出租就非“小偷出租”莫属了。一个所谓的“小偷出租公司”表示,可以为失窃严重的各个商场提供出租小偷服务。据说,每天交费300元就可以请到一个人,在胸前挂上一块牌子———“我是小偷”,在超市内云游,目的是以此来震慑真正的小偷。

  这恐怕不大妥当吧?就算真的小偷也有人权,更何况是假小偷。而那些假小偷面无表情地在商场内走来走去,就像“游魂”一样,我想顾客购物也不会太自在的。

  据说,这个公司招人以像贼者优先!

  ———那贼又是啥样的呢?

免责声明: 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您的预约信息已经成功提交,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

感谢您选择我们!

Thank you for choosing 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