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难“做”,雇主难“当”?两会:家政员与雇主如何重建信任

日期:2019-04-15 10:47:15

  部分雇主有不当言行

  有的雇主受主仆观念的影响,不尊重家庭服务员的人格尊严和平等地位;有的雇主不允许家庭服务员上桌吃饭,把剩饭剩菜留给家庭服务员吃;有的雇主随意挤占家庭服务员的休息时间,无节制地安排工作。

  雇主的不当言行给家庭服务员带来极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困扰。

  家庭服务员素质技能普遍偏弱

  调查发现,家庭服务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仅占4%,高中占32%,初中及以下占64%;参加过系统培训的仅占11%,参加过短期简单培训的占42%,没有参加过任何培训的高达47%。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缺乏必要的技能。

  部分家庭服务员职业道德欠缺

  有的家庭服务员不讲诚信、欺瞒雇主,有的家庭服务员偷工减料、糊弄雇主,有的家庭服务员没有节约意识、造成浪费。大部分雇主对家庭服务员的职业技能能够宽容理解,但是对个人品行非常介意。

  家政服务公司管理缺位

  目前家政服务公司中中介制占绝大多数。中介制公司只注重牵线搭桥,不注重后续指导和服务,对违规违约行为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多年来家政服务业发展粗放,导致大量非正规中介机构占据了市场。

  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家庭服务法律关系属于雇佣合同关系,适用合同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等一般性民事法律,缺乏针对性和专业性。《劳动法》只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而家庭不属于用人单位,家庭服务行为被排除在外。

  家庭服务员与雇主如何重建信任

  贾玉英委员认为,诚信体系建设是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工程,需要国家、企业、社会和个人共同努力,营造诚信的社会氛围,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家政行业要加快立法,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家庭服务员的劳动权益,明确家政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对雇主和家庭服务员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规定,规范家庭服务市场秩序。

  完善行业标准体系建设,包括家庭服务质量标准、家庭服务员的职业技能标准、服务行为标准、服务价格标准、职业资格认证标准等内容,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减少纷争矛盾,增进雇主和家庭服务员的互信、和谐相处。

  健全行业诚信记录机制,各地家政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要为进入市场的雇主、家庭服务员和家政服务公司(中介机构)建立诚信档案,对违法、违规行为或诚信不良行为进行联网记录,形成震慑和惩戒。

  加强家庭服务员教育培训,通过校企合作方式,利用职业技术学校师资,对家政服务人员进行灵活多样的系统教育和培训,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

  推行员工制,推进家庭服务职业化,推动建立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对家庭服务员进行更系统规范的教育培训,用工合同由家政公司与雇主签订,促进家政服务业的规范化和职业化。

免责声明: 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您的预约信息已经成功提交,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

感谢您选择我们!

Thank you for choosing 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