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5-08 09:17:42
外派月嫂入户服务守则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顾客,文明礼貌用语(说普通话),诚实守信,严格履行服务承诺。
2、做到对客户有责任心、爱护宝宝、关心产妇、细心工作、耐心服务;坚持“安全第一,服务为本”的工作原则。保证婴儿人身安全,否则后果自负。
3、入户时带齐个人日常用品,包括:入户(纯棉)服装一套、拖鞋、毛巾、住宿所须衣物、洗漱用品(洗面奶、水、乳、粉底、洗发露、牙刷、牙膏、香皂、洗漱盆、毛巾)。携带《工作日志》,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入户时尽量携带少量现金。
4、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卫生习惯。勤洗澡、洗头、剪指甲。进门要先洗手,换好工作服后再抱宝宝。不得浓妆艳抹,头发发型要规整、梳理整齐,不得染怪异颜色的头发;留有披肩发或长发,必须用发卡或发带将头发系好,不得影响工作。不得佩戴任何饰物;禁止留长指甲、涂有色指甲油,指甲内不得留存污垢,注意手的清洁。以免划伤宝宝娇嫩皮肤。
5、主动要求顾客介绍家中各项设施的操作方法,(家电款式多样繁杂,不会使用要及时询问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以免损坏)
6、所有宝宝的专用物品,(如毛巾、奶瓶、棉签等)不得混用,必须清楚归放位置,以便随手使用,并要勤晾晒、勤消毒。消毒过的奶瓶等用品不得随便用手抓拿,要用专用夹具,以保证宝宝的身体健康。
7、不要在宝宝的床头悬挂玩具,如果距离太近,宝宝长时间盯某一固定物体,容易造成孩子对眼或斜视。不要用手机闪光灯对宝宝拍照,以免损伤宝宝眼睛。
8、在客户家护理产妇和婴儿时,手机调为振动或静音。没有特殊情况不准使用手机上网聊天、与朋友开视频、打超过2分钟的电话。
9、不得在客户家里擅自行医,不得给宝宝乱吃药;禁止对宝宝使用刮痧、气功、迷信、偏方等。遇到异常症状要立即向家长汇报,不得误事或擅自处理。
10、不得抱着一周以内的婴儿看电视(包括儿童节目),一岁至两岁的婴儿看电视每次也不要30分钟,月嫂不得独自一人看电视。
11、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带宝宝离开本社区游逛。严禁私自把宝宝交给其家人之外的任何人代管,或让其带走外出,要确保宝宝的人身安全。
12、尽可能放弃与客户参加社交和外出游玩的机会,留在家里照看宝宝。如果客户要求月嫂带着宝宝一起外出游玩,月嫂要专注照顾宝宝,不得参与其他娱乐项目,
13、即使客户同意,也不允许使用客户家电话,更不能把顾客家的电话号码告知别人。不得动用客户家中的电脑上网。
14、为顾客服务期间不准擅自私自外出,不得带自己的亲朋好友进入客户家中,更不能让陌生人进入客户家中。
15、在客户家中打扫卫生时,不要乱翻乱动客户用品、翻看抽屉等,如发现客户财物散落在外,要马上提醒客户收好,确保客户财产安全。
16、不得参予客户家庭纠纷。不得挑拨客户家庭成员的关系,如:婆媳关系、夫妻关系。尽量不要在客户面前抱怨自己的家庭或生活。
17、保守所有客户隐私,不向他人泄露客户私人信息、住宅电话及地址。不在现客户面前炫耀以前客户的财富、地位等。
18、勤俭节约,自觉为客户节省生活成本,不得刻意浪费客户家的食物和水。随手关灯,随手关掉水龙头。
19、不可私自要求顾客增加工资,或向顾客索取财物。不拿客户家的任何东西,即使是客户强烈要给的东西,也要婉转拒绝。
20、如遇生病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工作时,应提前向公司说明情况,经公司与客户协调并安排好后,方可离岗。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岗者,自动被拉进月嫂黑名单,永不录用。
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更满意的服务,公司特推出月嫂“黑名单”制度:
1.已经与客户签订合同,月嫂无故甩单,
2、擅自下户
3.擅自提供有偿服务
4.为用户带来困扰
5.在公司管理范围内,弄虚作假后又私签(续)客户单。
以上5种情况一经发现,永不派单。
21、要控制自己的情绪。无论发生任何事情,都不允许与客户发生争吵。无论因为任何原因被客户退回,不管客户是对是错,回到公司以后都不允许打电话骚扰客户或到客户家找客户辩论。
22、不得向客户提出与《服务协议》相违背的要求,有任何问题都应向公司反映,以求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客户对月嫂的服务不满意,提出换人的,扣除当事人100元,奖励给接活月嫂。
23、严格遵守工作流程,认真填写工作记录表,并让客户签字认可。
24、在岗期间不得翻拿客户东西,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动的不动”。
25、耐心地将自己的育儿经验、育儿知识传授给产妇,有意见分歧时要进行耐心冷静的沟通,妥善解决。决不允许与产妇及家人发生争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