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姆买“赔偿保险”,如何?

日期:2004-05-17 23:39:00

新闻背景

由于小保姆的过失,一个不满2周岁的儿童推翻开水瓶,被开水严重烫伤。最后北京某区法院裁定,小保姆赔偿17万元——此天文数字一出,小保姆当庭昏厥。“这个钱我一辈子也还不了。”小保姆醒来后只说了这么一句;而对小保姆的偿还能力,作为受害者的雇主也非常担心:这17万元赔偿,怎么看起来像“画饼”啊!

有人提出:如果在出事之前,雇主、保姆或保姆依附的中介公司,任意一方提前买了“第三者责任险”,出事后就可由保险公司来赔偿。

想买,可是买不到

宛志英(安徽省妇联劳动力人才市场主任):目前,我们人才市场已经为市场下属的钟点工、保姆、月嫂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她们的人身健康、安全提供了保障。但是,我现在非常想买“第三者责任险”,可我跑了多家保险公司也没有买到。

保姆到雇主家里去工作,谁都无法确保不会发生过失、意外等情况,而一旦由于保姆的工作疏忽,给雇主家庭带来了财产损失或身体伤害,那么,赔偿就自然而然地成了双方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正如北京、上海等地出现的那样,如果情况严重、赔偿金额过大,保姆本身收入又低,天文数字的赔偿其实是空话。

现在,北京、上海等地的保险公司已经在尝试推出“保姆服务保险”,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保姆的“第三者责任险”。如果合肥保险市场出现这样的险种,我肯定第一个去买。

能保,当然非常好

曹先品(琥珀山庄居民、私营业主):我家里请了两个保姆,一个负责保洁和做饭,另外一个负责照顾我那刚满一周岁的“双胞胎”。说实话,她们做得都很负责。

但家里请过保姆的市民都知道,如果把孩子完全交给保姆带,心里总觉得不踏实,比如她把孩子放在房间里,怕孩子不小心触电或被开水烫了,她把孩子带到广场去,怕孩子不小心被溜冰的小学生撞了,她把孩子带到公园去,怕孩子失足掉到水里去……凡此种种,都让人不放心,毕竟保姆和孩子没有亲密的血缘关系。所以,我熟识的家庭里,保姆工作大多是由人“监视”的,生怕出了什么纰漏,破点财不要紧,伤了孩子可不行。

说到保姆的“第三者责任险”,我觉得很有必要。众所周知,保姆造成小损失,雇主可以大度地不追究,而一旦造成大损失,那保姆确实也赔不起呀!

保了,保姆更马虎

张小林(长春都市花园住户、机关干部):出事之后,能有保险公司出面赔偿当然很好,但我担心的是,保姆买了“第三者责任险”之后,会不会变得更“大胆”,不再敬畏责任。

说起这“第三者责任险”,好像常说的是汽车保险。而且,不是曾经有媒体讨论过吗,买了“第三者责任险”后,司机的警惕性降低了,车祸的几率相应提高了——我担心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保姆行业里。

我家里现在有一个保姆,是亲戚介绍过来的。刚来的时候,她处处都负责小心,保洁、做饭、洗衣都做得井井有条;可现在逐渐熟了,她开始放松了,做饭晚了若无其事,保洁没做振振有辞,要不是碍于亲戚的面子,我早就把她辞退了。可以想见,如果她买了“第三者责任险”,那做起事情来将是多么的马虎!

想保,舍不得花钱

刘春红(保姆,来自长丰县):从2000年开始,我到合肥来给人家做保姆,到现在已经做了三家了。

在合肥做保姆,每月拿到手的,只有四五百块钱,如果再让我去花钱买什么保险,我肯定舍不得。当然啦,要是公司(中介服务公司)能替我们买,还不扣我们的钱,那谁不愿意!

开发,行业先规范

瞿延(合肥某保险公司部门主管):据我所知,合肥保险市场暂时还没有“保姆服务保险”这个险种。这个保险的用途是:被保险人的保姆在从事家政服务时因疏忽、过失或恶意行为造成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人身伤害,或因恶意行为造成财产损失,或由此而引起的第三者责任,由保险公司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南京一家保险公司几年前曾推出过“保姆服务保险”,但长期以来无人问津。鉴于这种保姆险没有得到市场的认同,保险公司也不再在其他城市推广该险种。“保姆服务保险”遭冷遇的主要原因是保险公司考虑自身风险。由于目前家政市场运作的不规范、保姆素质令人担忧,保险公司如果承担由此给雇主带来的损失,则显得很不划算。

·本报记者 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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