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家政服务卷走财物

日期:2010-12-25 09:43:00

  一退休妇女为雇主提供家政服务刚一星期,就趁雇主家中无人之机,将其项链、戒指等贵重物品全部卷走。日前,河东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该妇女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3月6日,本市退休妇女王某到河东区居民魏某家中担任家政服务员。当月13日13时许,王某趁魏某家中无人之机,盗窃“PLAYBOY”字样皮带一条、2001年邮票定位册一本、银项圈一个、项链四条、手链两条、戒指四枚、现金人民币100元、英镑40元、马克30元、外国硬币191枚,后将所盗之物藏匿家中据为己有。经价格鉴定,王某所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7万余元。经被害人报案,公安机关将王某查获归案,赃物已收缴并发还失主。

  鉴于被告人王某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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