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盐城签约共建沿海合作开发园区
日期:2011-02-18 09:19:00
积极实施南北共建工业园区、大力推动产业梯度转移的“苏州模式”,正式植入江苏沿海开发国家战略。昨天下午,苏州、盐城两市在南京签署《苏州盐城沿海合作开发园区协议》,标志着两市携手共推江苏沿海开发战略迈出了坚实步伐。这也是苏州积极抢抓机遇、创新发展模式、主动参与沿海开发推出的率先之举。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蒋宏坤在签约仪式上强调,苏州盐城沿海合作开发园区是两地优势互补、产业互动的一个崭新平台,希望两地共同努力,力争将园区建设成为先进制造业的集聚区、综合开发的先导区、机制创新的试验区、现代服务业的示范区、临港产业的承载区,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沿海开发的试验区和示范区。
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的江苏沿海开发战略是江苏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培养新的经济增长极的重要战略部署。作为全省经济总量最大的近海城市,苏州积极抢抓机遇,主动将南北共建园区的“苏州模式”植入沿海开发。苏州盐城沿海合作开发园区也是继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等之后,我市继续大力实施跨江联动开发、推动区域共同发展的又一重大项目,园区在承接我市产业梯度转移的同时,将有效拓展苏州新一轮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新空间。
根据昨天苏州、盐城两地签署的协议,苏州盐城沿海合作开发园区规划总面积暂定50平方公里,园区将充分发挥苏州、盐城两地优势,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和临港产业,通过实施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城市功能的综合开发,努力将园区建设成为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为重点的先进制造业集聚区,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互动并进的综合开发先导区,区域合作开发、南北共同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区,以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城市综合体为特色的现代服务业示范区,以大型冶金、环保产业项目为重点、以现代物流为支撑的临港产业承载区。在产业定位上,大丰港经济区以装备制造业、新能源、大型环保产业等为主;大丰经济开发区以电子信息、环保产业、装备制造以及商务楼宇、商品住宅、配套建设等为主。
苏州盐城沿海合作开发园区将实行封闭式运作的管理模式,组建苏州盐城沿海合作开发园区党工委和管理委员会,作为盐城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合作开发园区内党的领导、经济管理及其他相应的行政管理模式。在开发机构上成立“苏州盐城沿海合作开发有限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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