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3-30 09:20:00
钟点工邢春英自称在雇主家擦玻璃时坠楼受伤,将雇主高某告上法庭,索赔8万元,而高某否认曾发生过此事。昨日上午,房山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现年45岁的邢春英,6年前,从四川老家来京做钟点工。据她称,2011年11月1日上午,经老乡桂某介绍,她到被告高某家擦玻璃,在擦厨房外玻璃时不慎从二楼坠下,被摔得不省人事,随后由雇主高某陪同前往良乡医院。经诊断,其腰椎体压缩骨折、双踝骨粉碎性骨折、右足皮裂伤等。高某在医院曾支付过500元医药费,随后便没有出现,原告向老乡、朋友借了8万元做手术。
对此,被告高某表示“我从没有找她擦玻璃,也不认识她”。据其称,当天确实家里要擦玻璃,但一切正常,也没有人摔下去,因此不同意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