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雇主失窃报警 保姆被拘33小时向雇

日期:2004-08-16 10:45:00

本报讯(记者徐春柳)前晚10时,在派出所接受调查的家政保姆鲜女士一从朝阳区麦子店派出所出来,就回到失窃的雇主杨先生家的楼道门口,要求雇主给他一个清白,并且向她赔偿精神损失。

  双方一直达不成共识,引起了数百名群众围观。

  47岁的四川广源人鲜女士6月份来京在农展南里小区的杨先生家里做家政工作,一个月400元。主仆双方都挺满意。

  但好景不长。鲜女士介绍,12号上午她像平时一样做早餐,清理房间,到10点时,朝阳区麦子店派出所的警官突然来到杨家,要把她带走,称杨家少了东西。结果鲜女士在派出所一呆就是33个小时,在第二天下午才被同意离开。鲜女士说,“我要找个公道,说个清白,杨家要向我道歉,还要赔我的精神损失。”

  雇主杨先生承认家里少了东西,而且价值不菲。他说自己并没有怀疑是鲜女士所为,“我只是报了案,接下来就是警方的事儿,他们按什么样的程序,我们没法干涉。”但鲜女士表示,杨家已经叫她走了,“既然没怀疑我,干嘛让我走?”鲜女士说。

  对此,杨先生解释,是因为时间到了,才让鲜女士走的。

  麦子店派出所的一位民警称,把鲜女士带回来调查完全符合相关法规,让她离开就说她是清白的,这只是调查,并不是拘禁。如果她觉得人身或精神有什么伤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外,鲜女士如果觉得办案民警有什么不对,也可以来投诉。

免责声明: 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您的预约信息已经成功提交,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

感谢您选择我们!

Thank you for choosing 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