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保姆盗走雇主20万

日期:2011-09-04 09:03:00

  卢某拿着这张身份证,前往一家家政中介机构登记成为一名“保姆”,她只是想利用这一职业盗窃。2011年8月25日莲湖区法院

  这是一起发生在9年前的案件,虽然日前才做出判决,但对现在的雇主依然有警示教育意义。2002年冬季,甘肃天水人卢某无意间捡到一张身份证,由于自己与身份证上的照片形似,卢某便心生歹念,妄图利用这张身份证违法犯罪。

  卢某拿着这张身份证,前往一家家政中介机构登记成为一名“保姆”,别以为她是想正儿八经找个工作,她只是想利用这一职业,在雇主家中大肆盗窃。

  当年12月5日,不知情的中介机构介绍她到雇主刘某家中做保姆。刚开始的几天,卢某利用良好的“演技”,博得了雇主家人的信任。

  两周后的12月19日中午12时许,卢某趁雇主家里只有一名老人午睡之机,蹑手蹑脚地来到老人儿子的房间,将未上锁的衣柜抽屉打开,那一瞬间,她被20万元现金吓得张大了嘴巴。

  随即,卢某将这20万元现金及一部摩托罗拉手机偷走,并从二楼窗户跳下,逃回甘肃天水老家。

  经过近9年时间的抓捕,2011年3月11日,卢某在天水市秦州区一家酒店被当地警方抓获,20万元赃款被全部挥霍。

  今年8月中旬,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手段,盗取2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办案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在雇用保姆时提高警惕,认真审核其身份证明,不可露富,妥善保管家中钱财,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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