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家政工投保政府给补贴

日期:2011-12-08 09:32:00

     为促进青岛家庭服务业发展,青岛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意见》,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比如灵活就业的家庭服务人员,如果缴纳社保,每个月将给予200元的补贴。

     目前,全市具有一定规模的家庭服务机构共1000多家,从业人员两万多人。但总体上看,整个行业存在管理不规范、机构规模偏小、服务形式单一、人员素质偏低等问题,居民家庭和从业人员的权益也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根据最新出台的《意见》,今后在岛城从事家庭服务业 ,将会得到诸多政策的支持。比如,家庭服务机构新招用本市城乡劳动者,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岗位补贴。

  为了让家庭服务业人员无后顾之忧,《意见》还对从业人员的投保给出优惠政策。对以灵活就业方式从事家政服务 、养老服务 、社区照料服务 、病患陪护服务和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就业困难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人每月按200元标准给予社会保险定额补贴。对家庭服务机构组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参加商业综合保险的,其所需费用由政府给予50%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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