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人员摔伤 雇主判赔3万元

日期:2009-01-19 15:10:00

 新疆新闻在线网3月25日消息:雇主家晾在绳子上的衣服被风吹落,家政人员刘女士取衣服时从房顶掉下摔伤,造成九级伤残。

  昨日,记者从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日前,法院判决雇主王先生赔偿家政人员刘女士伤残赔偿金、护理费等损失3万余元。

  经乌市某信息咨询公司介绍,刘女士与王先生口头签订了雇佣家政协议,负责照顾王先生母亲生活,王先生每月支付800元报酬。2007年8月初,刘女士洗完衣服后,在阳台绳子上晾衣服。
挂完衣服后,一件衣服被吹落在晾衣绳旁边的屋顶上,刘女士向前伸手去取落在屋顶上的衣服。不料,一处屋顶发生坍塌,刘女士摔在地上造成骨折。

  审理此案的法官认为,刘女士从事雇佣活动时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责任。刘女士去取衣物属于履行雇佣协议的正常行为,如果刘女士知道踩踏的屋顶不坚固,其根本不可能去取衣物,刘女士并无重大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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