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家政服务员工作的必备条件

日期:2021-10-16 08:57:39

    1、年满16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专业技能的公民。

    2.具有中学文化程度或接受同等学力教育。

    3、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4、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慢性病、腋臭、皮肤病、纹身和精神病史;持有乡镇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

    (1)遵纪守法。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伦理,遵守母公司的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和雇主的合法权益。

    (2)远离恶习。忠实于雇主,热忱周到地为雇主家庭服务。禁止打骂或虐待老、幼、病、残、孕人员,远离盗窃、赌博等恶习。

    (3)入乡随俗。要尽快熟悉和了解雇主家庭成员的习惯、饮食习惯、个人兴趣、生活时间等,不能要求雇主改变他们的习惯。

    (4)摆正位置。在任何时候,不要时间,雇主的家人,在谈话或看电视时,应主动避免,给雇主私人空间;未经允许不要进入雇主的卧室,有人提前敲门,轻轻地走到门口。

    (5)真诚待人。不要欺骗公司和雇主,不要说不该说的话,也不要做不该做的事;你不能打听雇主家人的私事,也不能泄露他们的隐私。

    (6)注意安全。未经业主许可,严禁使用业主的贵重物品和未使用的仪器,以确保业主财产的安全;严禁带亲友留在用人单位家中;严禁私自外出和夜间逗留;当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与国内公司或当地公安机关联系,不得擅自处理。

    (7)洁身自爱。未经雇主同意不得使用雇主家的通信手段、音响和计算机设备,禁止盗用雇主家的电话聊天或打长途电话,不得向他人泄露雇主的电话号码。没有雇主的同意,不能翻开雇主的东西,也不能使用雇主的专用生活用品和贵重物品。

    (8)勤俭节约。雇主积极协助节省水、电、煤气等各种开支,帮助雇主购买日常生活用品时,货物制作多于三家公司的日常开支日记帐,不得虚报假收到。

    (9)谨慎从事。工作时要小心仔细,若损坏雇主家东西,要主动认错,切不可推诿责任;工作期间若与雇主发生意见分歧,要寻求家政公司或他人帮助。

    (10)遵守协议。严格按协议办事,不能自行要求增加工资;禁止无故要求换户或不辞而别;禁止主动或暗示向雇主索取财务,不能向雇主索要赠物和红包;禁止向雇主借钱或物;如果家政服务员与雇主解除劳务关系,在离开雇主家前,要主动打开自己的行李让雇主检查,以示对雇主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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