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员应正确对待的问题

日期:2021-10-16 08:00:33

    (1)若患有或曾经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慢性疾病要告知雇主和公司。

    (2)工作中有差错要及时汇报。如:损坏物品,给孩子服错药,婴儿咽了异物等。

    (3)若有异性追求、陌生人纠缠及相关的外界纠纷都应及时向雇主和家政公司反映,以求得到及时帮助。

    (4)家中有事或其他原因要求辞工,切忌搞突然袭击,一定要提前一周以上通知雇主和家政公司。

    (5)个人的生活用品要自带。

    (6)雇主的小孩切不可让陌生人带走。

    (7)正确处理好雇主的苛刻行为,若出现雇主有苛刻行为的问题,要积极地与家政公司取得联系,并请家政公司出面予以解决;无论任何人,若有诽谤、殴打、拘禁、跟踪、私拆个人信件等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应立即通知家政公司或公安机关寻求帮助。

    (8)在工作时如雇主要求家政服务员做约定外的服务内容可以拒绝,但应注意方法。

    为了保护家政服务双方的权益,家政服务公司委派家政服务员到客户家中从事家政服务工作前,要与雇主和家政服务员签订三方服务协议。服务协议主要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待遇、工作时间、方式和协议有效期等内容。《家政服务协议》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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