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12-18 09:35:00
12月8日,在重庆召开的“家政服务员劳动权益法律保障”研讨会上,西南政法大学公布了《家政服务员队伍现状调查报告》。该报告是在西南政法大学劳动保障法制研究中心对重庆、武汉、深圳三个城市所作的抽样调查的基础上完成的。“通过对东部、中部、西部三个地区的家政服务员生存现状和生活诉求的了解,我们希望能探索出帮助家政工人的有效途径,切实保护家政员的合法权益。”该报告的完成人、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胡大武告诉记者。
中介费手续费高达千元
“我们在人才市场调查时,看到有数家家政中介公司穿梭其间,收集求职者的联系方式,并将其卖给雇主,也有将雇主联系方式卖给求职者的。”胡大武说。
这份报告显示,通常利用中介公司服务的家政人员,需要交纳报名费、介绍费、体检费、培训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通常,报名费为20至500元不等;体检费为150元左右;培训费则最高可交纳至4000元,以800元居多。这些费用通常是在雇佣关系成立前就由家政服务员交纳的,所以,有些人“需要花费上千元的费用才能上岗,而在此之前就已负债累累”。
重庆九成家政工人无合同保障
家政工人缺乏合同保障的问题在重庆最为严重。据报告称,有90%的家政服务员没有与雇主或家政公司签订任何协议,在武汉这个数字则为19%,深圳无统计,但也存在不签订合同的现象。
而即使有了合同,也并不意味着家政工人的权利就有了保障。基于很多家政工人的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他们常常在对合同并未了解清楚的情况下就签了。而合同多为家政公司或雇主拟定,其中存在着许多不利于家政工人权利保护的格式条款。
前来参会的中华女子学院教授刘明辉在会上的发言也印证了这一点。她还特别指出:“在审查家政服务合同过程中,我们发现了最令人伤心的条款:雇员服务期间因病不能从事家庭服务工作,将返回原籍,费用自理。”
四项权利最易遭受侵犯
报告指出,家政服务员的休息休假权利、社会保障权利、隐私权利及获得合理工作条件的权利明显缺乏有效保障,而在现实中频频受侵。
报告显示,重庆22%、武汉5.7%、深圳11%的家政服务员的工作时间是从早上6点到晚上10点,而在此时间段之外仍需工作的在重庆和深圳有3%,武汉则有24%。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的在重庆有39%,在武汉则达到37%,在深圳有19%。
就休假而言,三个城市中50%左右的家政员都是每个月休息两天,而没有休假的在重庆达到16%,在武汉有5%,在深圳有8.08%。
在参加保险的社会保障权利方面,重庆有40%的家政员没有参加任何保险,而在参加保险的家政员中,45%都是由自己缴纳保险费。在武汉,有23%的家政员没有参加任何保险,参加者中则有34%是自己缴纳保险费。深圳大多数家政员参加了保险,33.3%的保险由家政员和家政公司共同缴纳,18%由雇主缴纳,还有18%由家政公司全额缴纳。
隐私权也是家政服务员容易遭受到侵犯的一项权利。报告显示,重庆有2%的家政员被偷听过电话,15%的被偷翻过行李,7%的被偷看过手机,5%的被偷窥过洗澡睡觉。在武汉和深圳,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些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