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受伤雇主是否该担责

日期:2023-02-15 08:57:34

  案例:前段时间,保姆在我家做家务时不小心摔倒,造成轻微骨折,花了2000多元医疗费。因为她是在我家受伤的,我们过意不去,再说钱也不多,我们就给她支付了全部的医药费。如果以后再发生类似的情况,从法律上讲我们是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附记:律师表示,对于雇主提出的问题,应区分两种不同的情形。

  第一种情况,如果保姆是由王女士直接雇佣的,那么,保姆与王女士形成了劳务雇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5条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就是说,保姆在提供劳务时受伤,根据过错责任原则来分配雇主双方的责任,不一定由雇主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种情况,如果王女士是通过家政服务公司请来的保姆,则保姆与家政服务公司形成劳动合同关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种情况下,保姆在工作中受伤,由家政服务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构成工伤的,按照工伤赔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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