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人力资源管理的差异

日期:2010-12-30 09:28:00

当我们今天高谈人力资源管理的时候,大量引用来源于西方发达国家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方法和工具。但是有多少人明白中西方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差异呢?这些差异势必决定中西方人力资源管理具体方法的差异,即便中西方人力资源的对人性的基本假设都相同。

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是从西方诞生并被迅速引入中国,虽然目前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在理念方面基本与西方发达国家同步,在操作方法方面也正迎头赶上。但是我们会发现很多的企业抱怨这些理论、方法虽然非常先进,但是在企业内缺少生存的土壤。原因在哪里?通过比较研究,我们会发现,中西方人力资源管理基本思路虽然大体一致,但是也存在很大的差异,主要表现为:

一、人力资源管理前提的差异。

中西方几千年来的发展历史的不同,中西方文化、习俗存在很大差异,而这些差异就构成了中西方人力资源管理前提的差异。学习过人力资源管理的人都会知道,文化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最重要的输入之一。中华文化自成体系,它与西方文化特征存在巨大的差异,就形成了不同的“大气候”特征,中西方企业文化只是这种“大气候”下的“小气候”,存在差异乃必然之事。

正因为如此,我们对影响人力资源管理的东西方文化的差异进行了总结,概括来讲,有以下几点:

1、契约形式不同。

西方商业文明的精髓就是契约,这影响到每个人的具体行为。中国现在也讲契约,但是西方的契约更多是指书面的有形契约,中国的契约中心理契约占有非常的比重。心理契约的概念是美国心理学家施恩(E?H?SCHEIN)教授正式提出的。他认为,心理契约是“个人将有所奉献与组织欲望有所获取之间,以及组织将针对个人期望收获而有所提供的一种配合”。企业清楚了解每个员工的需求与发展愿望,并尽量予以满足;而员工也为企业的发展做出全力奉献,因为他们相信企业能满足他们的需求与愿望。

心理契约并未被书面化的,它是当事方心理认为的,对权利义务的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表现在一方认为对方应该怎样,我应该怎样,一旦对方的行为与其心理预期不一致,就会被认定违背心理契约。虽然这不是有形的契约,但却发挥着有形契约的作用。有意思的是,经常会出现双方的心理契约未必一致,这种情况比比皆是,如甲告诉乙,如果乙帮甲办完什么事,甲会考虑到乙的收益,但是并没说明具体收益可能是多少。甲根据自己交易成本和与乙的交情,基本有一个可以接受的范围;乙根据事情的大小和难易程度也有一个心理预期,但是甲乙的预期可能是没有交集。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如果不考虑到与员工的心理契约,就会犯一些错误。一家外资企业中国区总裁以前是中国人,每逢中国传统节日,就会给员工放假或组织一些活动,虽然这些并不是法定要求的,也没有在劳动合同和内部制度中列明。当一位美国人来接替出任中国区总裁时,他将这些不属于公司义务的内容取消掉,员工就会认为侵犯了他们的权利而产生抵触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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