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家政公司不协调雇主投诉 最高将被罚3

日期:2011-04-28 10:09:00

今后,雇主与家政工发生纠纷,家政工所属的家政公司如不帮忙协调处理,或将最高被罚款3万元。
记者昨在商务部网站见到,《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拟规定,家庭服务机构必须建立家庭服务员工作档案及其服务质量跟踪管理制度,接受并协调消费者和家庭服务员投诉。否则,商务部门最高可对其处以3万元罚款。

该征求意见稿中还规定,家庭服务机构不得唆使家庭服务员哄抬价格或有意违约骗取服务费用;也不得长期扣押、拖欠家庭服务员工资或收取高额管理费。违规者,也拟最高罚款3万元。

据了解,目前我市从事家政服务业的个体、私营企业数量,约有2600家,从业人员超过2万人。因家政行业标准缺失,流动性较大,导致纠纷时有发生。

 

 

免责声明: 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您的预约信息已经成功提交,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

感谢您选择我们!

Thank you for choosing 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