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限价这道令该下吗

日期:2012-02-23 11:03:00

    近日青岛出台月嫂月薪最高4000元的市场指导价,给打算请月嫂的市民吃了“定心丸”。昨天记者从南京市家政协会了解到,南京市正在对家政市场进行调研,酝酿对不断飙升的月嫂月薪实施限价令,初步设想是将从业人员分为四档,工资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月。

  保姆、月嫂与雇主之间一直被视为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不但没有最低收入、养老、医疗之类的保障,即使出现争议、矛盾后,也未纳入劳动法规调整范畴,可以说是处于社会边缘的边缘。有识之士早就提议,明确保姆、月嫂的劳动法主体地位,不能让其沦为被社会遗忘和歧视的弱势群体。

  谁会想到,保姆法律层面的权益保障未见任何进展,市场需求扩大和多元化趋势,催生高价“金牌”月嫂后,一些地方闻风而动,相继出台“限价令”。尽管满足了少数雇主的诉求,却叫人感到无比寒心、沮丧,难道月嫂再苦再累都只配获得低报酬,高一点就不行吗?

  家政服务既然是市场行为,就该让市场的杠杆来调节,由雇佣双方协商确定薪资水平;至今也没有法规明文规定某一群体收入不得突破多少,“月嫂限价令”显然是师出无门,没有政策法律依据;而真正希望且愿意花大价钱雇请“金牌”月嫂的,无疑都是富人阶层,“月嫂限价令”明摆着是媚富欺贫。

  “月嫂限价令”就是赤裸裸的歧视,划等级定收入,更是人为制造行业内的等级歧视。若非得实施,首当其冲地更适用于国家公职人员,月嫂要价再高,也只是极个别“金牌”,让少数家庭感到吃不消,国家公职人员的高收入则让广大民众“压力山大”,一些地方最低标准都远远超过了“月嫂限价令”拟定的最高水平。

  带有浓重歧视色彩的“月嫂限价令”,不啻是对那些从事家政服务的弱势群体们说:你们只配做下贱的仆人,拿最低的工资,试图通过劳动、付出提高收入,改善生活、改变命运,不能被允许和容忍。显而易见,这是用政府强制力促阶层固化的恶劣标本,必须明令叫停,否则,还奢谈什么追求和实现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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