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6-15 14:12:00
四川籍来银务工人员郑霞在西夏区一雇主家当保姆刚满一个月,就不慎摔伤,如今,躺在病床上的郑霞十分焦急,不知道自己能否得到雇主的赔偿。昨日,记者咨询了相关律师,原来,保姆在工作时因意外受伤是否属于工伤,需要具体分析。
案件回放:龙年春节过后,郑霞经人介绍,来到西夏区一雇主家干活,没想到前两天在打扫厨房时不慎从梯子上摔下,造成腰部扭伤等多处软组织挫伤。雇主将郑霞送往医院后,仅支付了部分押金。郑霞随即向西夏区劳动部门进行了咨询:这是否属于工伤?可以要求雇主赔偿吗?
律师说法:如果郑霞是家政服务公司的员工,并且是受家政服务公司委派到雇主家中从事工作,那么其在工作时因意外受伤应当属于工伤的范畴,应当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她是经中介机构介绍或自行与雇主建立雇佣关系的,那么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受伤则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但是,郑霞可以要求雇主给予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