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以德报怨为保姆求轻判

日期:2010-12-09 09:11:00

  来京做小保姆的赵某因母亲患病急需用钱,一时起贪念盗窃雇主4800元。昨天记者获悉,赵某被认定犯有盗窃罪,被石景山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28岁的赵某今年3月来京务工,通过家政公司介绍来到董某家做保姆。检方指控,今年9月13日和9月15日,赵某两次从雇主董某的皮包中盗窃共4800元。在法院庭审时赵某称,她接到家里人的电话称母亲得了眼疾,急需钱治疗,让她凑一些钱寄回去。因没有积蓄,赵某看到董某放在客厅中的皮包便起了贪念。

  案发后,雇主董某考虑到赵某的家庭情况,表示愿意原谅赵某,并写下书面材料请求法院对赵某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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