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12-10 09:35:00
八旬老翁病死后,家属指责北京市大兴区红星医院听信保姆自称是患者女儿的说法,按保姆的意思放弃抢救,导致延误救治时机。12月8日上午,大兴法院一审宣判,认定医院无责,驳回家属的诉求。
2008年10月11日,郑女士的继父老楼因病被送往红星医院,次日死亡。郑女士等人将红星医院起诉,索赔死亡赔偿金50万元。
对郑女士等人的起诉,红星医院大呼冤枉,称医院不是户籍管理机构,无法核实真正的关系。医院称,在120急救接诊和入院时均核实了周某的身份,其自称为老楼女儿,而老楼已处于神志不清的状态。红星医院认为,其诊疗行为符合医疗诊疗规范,且已尽到注意义务。
法院审理认为,整个过程中仅有周某陪伴老楼,可认定红星医院已尽到核实义务。医院按周某要求进行治疗,做法并无不当。
昨天,郑女士表示将提起上诉,另外,将会追究周某在此案中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