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母治病保姆盗窃东家财物

日期:2010-12-11 09:41:00

  一向信誉良好的老实钟点工为替母亲治病盯上了东家的财物,行窃得手后却因为内心愧疚而将赃物全数藏于家中。近日,虹口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荷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张荷十年前从老家来到上海打工,主要为别人提供家政服务,因为她老实本分、手脚麻利,与雇主相处甚为融洽,几年下来,也有了几户固定服务的人家。2009年秋天,张荷的母亲被检查出患了直肠癌,急需手术及化疗。这无疑给张荷的生活蒙上了一层阴影,虽说在上海做了 十年钟点工也有了点积蓄,可平时每个月按时寄钱回老家,家里还有一个正在上高中的孩子,所剩的钱还不够第一次的手术费,这段时间她连工作时都是魂不守舍的。12月的一天,她照例来到雇主王小姐的家中,打扫卫生间的时候她发现搁板下有一件玉石挂坠,此时一个大胆的念头闪过,王小姐平时有将东西乱放的习惯,如果少了一块玉坠也许并不会发现,这样想着她悄悄地拿走了玉坠。几天过去了,她发现并没有动静,她在王小姐家工作时也跟往常一样,于是她渐渐放宽了心却也放大了胆子,几次都趁王小姐不注意偷走首饰。2010年5月,张荷在王小姐家晒衣服时,发现衣服口袋里有一根手链,于是她把手链藏进自己的口袋,正当她结束工作想离开时,被等候在外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原来,王小姐发现自己的首饰屡屡不翼而飞后开始怀疑起张荷,于是在自己家中安装了摄像头……。案发后,警方在张荷的家中查获了玉石挂坠、翡翠手串、铂金钻戒、铂金耳坠等价值人民币2万3千余元的饰物。据张荷交代,她行窃后曾想将这些首饰变卖为母亲筹手术费,可是想到王小姐平日对她不错又觉得内心有愧,犹豫再三便将赃物全部藏在家中。案发后赃物已全部发还被害人王小姐。法院认为,被告人张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到被告人张荷系初犯,且经核实其出于想为母亲筹钱治病的目的,案发后确有认罪、悔罪的表现,被害人王小姐的全部损失已得到弥补,遂对被告人张荷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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