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4-18 10:43:00
1968年的一天, 美国一位3岁女孩指着一个礼品盒上的"open(开)"对妈妈说, 她认识第一个字母"o". 妈妈非常吃惊, 问她是怎么认识的. 女孩说是幼儿园老师教的. 这位妈妈表扬了女儿之后, 却一纸诉状把幼儿园告上了法庭, 理由是这家幼儿园剥夺了孩子的想象力. 因为她女儿在认识字母"o"之前, 能把"o"说成是苹果, 太阳, 足球, 鸟蛋等等圆形的东西, 但是, 自从幼儿园教她认识字母之后, 孩子就失去了这种想象的能力. 她要求幼儿园对此负责, 并进行精神赔偿.
法院开庭时, 这位妈妈又当庭进行了如下辩护:" 我曾在一个公园里见到两只天鹅, 一只被剪去了左边的翅膀, 放在较大的池塘里; 另一只完好无损, 放在很小的池溏里. 管理人员说, 这样能防止它们逃跑, 剪去左边翅膀的因无法保持身体平衡而无法飞行; 在小水塘里的因没有足够的滑翔路程, 也只能呆在水里. 现在, 我的女儿就犹如一只幼儿园的天鹅; 他们剪掉了她一只想象的翅膀, 过早地把她投进了只有abc的小水塘."
法庭最后宣判幼儿园败诉! 从此, 美国《公民权法》中多了两项特别规定----幼儿在学校拥有两项权利:1、玩的权利;2、问为什么的权利。
我们正深受现今传统教育的伤害和惩罚, 希望每一个妈妈认识什么才是对孩子终身有价值的教育,我们不一定有像这位妈妈一样站出来改变社会的勇气。但至少我们还要坚持,为孩子提供一个自主性发展的家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