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托育、家政,关系千家万户的“一老一小”,也牵动着无数家庭的日常生活开支。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六部门联合发布公告(2026年第7号),明确将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执行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这项延续政策涵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覆盖面广、力度不减。本文用一张时间轴、一张全景图,帮您快速读懂这波延续至2027年底的税费红利。
一、政策时间轴:延续实施,执行期两年
本公告由六部门联合发文,成文日期为2026年1月15日,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与原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平稳衔接,为相关机构提供了明确的政策预期。

二、六大税费减免全景:一份清单看明白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可叠加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具体如下:

三、谁可以享受?三类机构范围界定
公告所称“社区”,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既包括城市社区,也包括农村社区。能够享受优惠的是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提供服务的机构,具体分为三类:
• 养老服务机构:采取短托、日托、上门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 托育服务机构:采取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方式,为3周岁(含)以下婴幼儿提供照料、看护、膳食、保育等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 家政服务机构:以家庭为服务对象,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或医疗机构,为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提供照护服务,以及提供保洁、烹饪等服务的机构。

四、家政企业免增值税: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除社区家政服务机构外,符合下列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同样免征增值税:
1.与家政服务员、接受家政服务的客户就提供家政服务行为签订三方协议;
2.向家政服务员发放劳动报酬,并对家政服务员进行培训管理;
3.通过建立业务管理系统对家政服务员进行登记管理。

五、备查资料要留好:合规享受优惠
享受本公告政策的纳税人缴费人,应留存以下资料备查:
• 《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或《托育机构备案回执》;
• 与社区组织签订的服务协议;
• 能够证明向所在社区管理居民提供服务的资料。
特别提醒:企业未能按要求提供留存备查资料,或提供的资料无法证实符合优惠条件,或资料存在虚假情况的,将依法追缴已享受的税费款,并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处理。合规留存、真实申报,是安心享受优惠的前提。
六、政策解读与提示
1. 适用对象提示:政策覆盖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涵盖城市与农村社区,普惠性强;无论是社区嵌入式养老院、托育点,还是规范化运营的家政企业,均可对照条件评估自身是否适用。
2. 申报口径提示:建议相关机构提前梳理业务类型与收入构成,规范留好备案回执、服务协议等佐证资料,避免因资料不全而影响优惠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