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人员受伤害如何处理

日期:2023-01-30 09:33:17

  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受到伤害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来自雇主的伤害;2.第三人侵权导致的伤害;3.服务人员自己原因受到的伤害。

  在传统模式中,对于来自雇主的侵害,受雇人可基于侵权行为法主张侵权赔偿,要求雇主承担侵权责任,也可基于合同违约,要求雇主承担违约责任。这里存在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受雇人可择一案由主张权利。

  如侵害来自第三人,则受雇人可以直接向第三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同时由于雇主对于受雇人在劳动期间有保护其人身安全的义务,依据前面对法律适用的分析,可以参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此受雇人可依据劳动法对工伤认定和赔偿的规定要求雇主赔偿责任。受雇人在此可以选择第三人或雇主作为赔偿主体,在第三人赔偿后雇主可免除其责任;在雇主赔偿后,其可取得代位求偿权向第三人追偿。

  对服务人员自己故意或过失受到的伤害,如其主观上是故意或重大过失,则雇主可以免责,否则,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雇主应当对受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在现代模式中,对来自雇主和第三人的侵害,服务人员一方面可以直接向侵权人主张侵权责任,另一方面,由于其与家政公司订立有劳动合同,二者系劳动法律关系,因而服务人员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可直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要求家政服务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服务人员可选择其中一种进行赔偿,在雇主或第三人赔偿后,家政公司即可免责。在选择家政公司赔偿的情形下,公司在赔偿后可以取得代位求偿权向第三人或雇主追偿。

  如果是由服务人员自己的原因造成伤害,由于此时家政服务合同的主体是雇主与家政服务公司,双方系一般服务合同关系,故应当依据“对自己行为负责”的一般原理在家政公司内部确立责任分担。家政公司基于劳动法对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伤害进行赔偿,对不属于工伤的损失由劳动者自己承担。

  当然法律上责任的分担并不影响当事人通过投保的方式来转移风险,而且目前一些城市的经验证明,在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通过保险能更有效的避免相关纠纷的产生,而且能给受害者更为及时有效的补偿。只是在保险费的支付上,笔者认为应以当事人法律责任的分担为依据,在传统模式中由雇主承担;在现代模式中由家政公司承担。总之,在市场经济的今天,通过保险市场来消化风险,不失为一个值得期待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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